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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4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法字【2014】1号                 

 关于命名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各中省直中(小)学校: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中省直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检查的通知》(吉教法字[2013]11号)的文件精神,我厅于2013年11月份成立了“依法治校”检查组,对中省直的7所中(小)学校展开了“依法治校”工作专项检查,经检查、审核评定,决定命名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颁发奖牌。

    省教育厅号召中省直中(小)学校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勇于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探索依法治校工作新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开创教育法制建设的新局面,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