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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校被评为吉林省卫生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9-03-23

2008年,吉林省教育厅和卫生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全省学校卫生安全表彰评优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初评我校的卫生安全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08年11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学校卫生安全表彰评优工作进行复查的通知》(吉教体字[2008]25号),将于12月22日开始对各市(州)上报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优秀单位进行复查。本次复查工作主要包括学校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各项卫生安全工作。1月初,检查团对我校进行复检。参与复检的领导再次对我校卫生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校申报省级食品卫生安全先进单位表示肯定。

经联合检查组对我校高新校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初检和复检,我校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里的检查标准,被确立为吉林省卫生安全工作典型单位。

2009年3月20,在吉林大学南校区召开了本次全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大会宣布:我校被评为《全省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王宏杰副校长、李丽校医被评为《全省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次荣誉的获得是我校卫生安全工作多年来常抓不懈的成果,是我校全体教职工以学生卫生安全为己任的体现。我校全体教职工将会在此项荣誉的带动下,进一步完善并创新我校的卫生安全工作,为我校学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