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中秋国庆

廉洁过节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巩固、深化厅直属机关整治“四风”工作成果,根据省直机关纪工委的通知精神,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中秋、国庆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明纪律规定,切实把教育抓实、把制度抓紧、把部署检查抓到位,将省委有关要求、禁令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过节

二、强化表率意识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作出榜样,带头接受监督,带头负起责任,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要保证八个坚决做到,即坚决做到不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坚决做到不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做到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坚决做到不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坚决做到不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做到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坚决做到不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针对各自的职能职责和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

四、强化追究问责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执纪,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将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厅机关党委。

 中共吉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