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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学校食堂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师生就餐卫生和饭菜质量,逐步提升食堂的服务水平,增进食堂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精细化,把学校食堂办成师生满意的食堂,应师生及家长要求,学校自本学期起成立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
学校食堂监督委员会成员
组 长:王宏杰
总 务:周彬绪 张德歧
工 会:钟 春
食堂管理员:张泽生
中层代表:两部当周值班中层
干事长:司花庚 柴永茂
教师代表:张 先(小学) 石星(中学)
学生代表:学生会生活部成员2人(孙校如负责)
家长代表:年级家长委员会代表2人(6年级—9年级,按月选派)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 参与食堂的民主管理;随时听取收集师生意见。
2、 加强食堂与师生之间的信息沟通,督促食堂工作人员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3、 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饭菜质量、服务意识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 重视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把进货和消毒关,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出现,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5、 经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监督食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6、 监委会以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做好打分、汇总、记录、上报。
监督委员会的职能:
1、 监督委员会所代表和行使的是全体师生及家长权益。
2、 在检查中对不当的管理及不适的服务可提出口头警告。
3、 在监管中有权依据学校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4、 每月的检查结果向学校领导汇报一周内,学校必须就相关的问题予以解决或解答。
5、 一学期内若两次打分均低于80分,有权向学校提出暂停食堂供餐。
6、 监委会可随时要求食堂就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7、 学期结束后将本学期的检查结果整理后上交学校领导。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