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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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4-06

1、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 工作。向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

   

2、  协助党政做好推荐、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3、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会主席列席学校行政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收集反映情况,征求会员意见等项事宜。

    

4、  组织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5、  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开展会员互助互济活动,关心会员生活困难,协同行政做好离退休人员和会员家属工作。

   

6、  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8、  做好会员档案的登记整理工作。  

  

9、  要按照《劳动法》关心会员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会员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会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解决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10、 完成校党、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